饮食能否申请专利

饮食能否申请专利饮食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其包括饮料和食品,而食品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

关于什么可以申请专利,什么不可以申请专利,我国专利法有明确的规定: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关于饮食能否申请专利的这个问题,我们首选要考虑所述饮食是否是天然存在的,例如马铃薯、西红柿,这种天然存在的饮料或食品是不能申请专利的,但这饮料或食品的制造方法是可以申请专利的。

     对于经过加工过的饮食,我们首先要考虑制备成的饮食品是否具有实用性,也就是说所述饮食是否具有再现性,对于有的饮食,比如能工业化生产的成品菜、方便菜等其配方及制作方法、工艺已程序化,能够产业化生产,在生产中并不依赖任何随机的因素,并且其生产出的产品的各项指标如色、香、味等也基本相同,具有工业再现性,符合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因而可以申请专利;但是,一般在饭店中烧制的菜肴,由于这些菜肴其配料基本相同,主要依靠厨师的个人的烹饪技巧等随机因素,并且各个厨师烧制的菜肴其色、香、味等指标也不相同,无法产业化、程序化生产,不具有工业再现性,因而不能申请专利;也就是说满足了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实用性后的饮食才能申请专利;而饮食的制备方法是可以申请专利的。